福建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再上調(2022.1.1開始)
作者: 來源:福州新聞網 發布時間:2022-12-30 20:20:00 瀏覽量:
12月28日,省財政廳、省人社廳聯合印發《關于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》,對全省參保工傷職工傷殘津貼、供養親屬撫恤金、生活護理費等三項定期待遇進行統一上調。這是我省連續第四年統一調整提高三項待遇。
其中,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調整為:一級傷殘每月增加345元;二級傷殘每月增加329元;三級傷殘每月增加323元;四級傷殘每月增加319元。
若一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調整后的傷殘津貼仍低于2994元/月的,按照2994元/月的標準發放。
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,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增加120元。
生活護理費標準按照工傷人員護理依賴程度調整為: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200元;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60元;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20元。
此次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,取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(不含己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)、生活護理費待遇資格的工傷人員,以及取得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資格的人員,預計惠及9749人。執行時間從2022年1月1日起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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